玉溪市中医医院2022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0601000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是云南省中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是非营利性质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属于市直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始建于1987年,注册地址:玉溪市聂耳路53号,注册资本:11,111.80万元,现任法定代表人景明。经过30多年的努力,逐步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中医特色突出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承担着为玉溪市及其周边地区群众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任务;服务区域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援和防控任务;本科及其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国家、省、市科研课题,开展临床与基础相结合的研究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水平;完成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困难挑战,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坚决完成救治和保障工作任务。同时,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内外兼修”,不断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推进新院区建设和中医医疗集团建设,顺利通过等级医院评审,专科建设和科研教学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1.科学精准,新冠疫情防治彰显“中医”力量。
医院把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工作作为医院第一要务。 组建214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医疗队,研究制定《玉溪市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第三版)》,三年来先后派出近3,000人次落实省运会、集中隔离点、市纪委监委等多个点的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和医疗保障任务;面向全市免费发放大锅药7次2万人次;先后派出75名医护人员驰援上海和我省边境地区、市内各县抗疫,PCR实验室完成65万人次核酸检测;500人组成250支核酸采样应急队,圆满完成各级各类人员核酸采样任务。
2.凝心聚力,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高质量推进诊疗中心建设,骨伤科获批建设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省级区域(骨伤)诊疗中心通过中期评估,中心下设的“脊柱微创治疗中心”正式成立;省级治未病中心通过项目评审验收;中医康复示范基地(康复科)获批建设;6个科室获批建设省级中医特色专科,肿瘤科独立建制,睡眠心理医学门诊、疼痛门诊、心脏康复中心开诊运行。
3.协同发展,全面提高科研教学能力。
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2016年以来的5项省级科研联合专项顺利通过验收,2022有4个项目(重点项目1项,面上项目3项)立项;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19级80名住培学员顺利通过年度考核和师承结业考核;192名住培师资完成院内师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022级共招录住培学员69名。
4.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为医院发展赋能。
以处方扫码付费功能的落地实施为依托,我院在全市率先实现医保移动支付;完成了PACS系统升级,实现检查项目报告的上传与查询功能,全面启动建设处方前置审核、住培管理、电子签名等6个管理系统,实现企业微信自动推送每日业务数据功能。
5.鱼渔兼授,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以产业发展带动乡村振兴,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支持帮扶资金7.4万元用于当地党员活动中心建设,开展义诊活动服务村民110余人次。
6.“深度融合”,党建引领医院高质量持续发展。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开展高质量党建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医心向党健康同行”党建引领融合工程,通过“12347”—三项教育、四大行动和七项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医院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双促”,不断开创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完成党委纪委换届工作,建立党建经费保障、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奖励机制,开展党建示范院建设,打造“大医精诚初心不改、悬壶济世仁心为民”党建品牌,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以中医药文化特色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7个内设科室,包括:骨伤一科、骨伤二科、骨伤三科、骨伤四科、外一科、外二科、肛肠科、妇产科、眼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口腔科、针灸科、推拿科、民族民间医药科、肺病科、脑病科(含老年病科、感染性疾病科)、心病科、内分泌科、脾胃病科、急诊内科、重症医学科、肿瘤科、治未病科(含医疗美容科、营养科)、康复医学科、儿科、预防保健科、体检科、麻醉科(加挂手术室)、急诊外科、风湿免疫科、精神科、检验科、放射科(加挂磁共振室)、CT室、超声科、功能科、病理科、输血科、药学部、制剂室、消毒供应中心、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院感办公室、医保科、财务科、审计科、医学装备科、门诊办公室、后勤保障科、信息工程科、采购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玉溪市中医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是云南省中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是非营利性质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属于市直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5人(离休1人,退休2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附表10《“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377,685,582.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96,799.36元,占总收入的12.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28,010,546.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86.8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78,237.26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954,173.60元,增长8.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20,696.42元,增长58.06%,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支出、重大疾病治疗重点专科〔骨伤科〕等中央和省级特定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1,911,786.08元,增长3.77%;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78,308.90元,下降19.47%,主要原因是利息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385,850,938.81元。其中:基本支出358,998,061.21元,占总支出的93.04%;项目支出26,852,877.60元,占总支出的6.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005,813.71元,增长10.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941,330.93元,增长7.47%;项目支出增加11,064,482.78元,增长70.08%,增加原因为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支出、重大疾病治疗重点专科〔骨伤科〕等特定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中医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998,061.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660,234.63元,占基本支出的5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337,826.58元,占基本支出的4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中医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52,877.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2年项目支出具体包括:中医(民族)医院支出8,341,084.81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066,24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38,109.77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3,667,994.5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139,448.50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2022年项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08,86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7.16%;商品和服务支出3,397,111.91元,占项目支出的12.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22,750.00元,占项目支出的34.35%;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资本性支出9,624,155.69元,占项目支出的35.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96,799.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36%。与上年相比增加12,440,934.00元,增长35.29%,主要原因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支出、重大疾病治疗重点专科〔骨伤科〕等特定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60,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7%。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5,50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54,1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736,65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3%。主要是中医(民族)医院支出8,291,084.81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066,24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38,109.77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3,667,994.5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139,448.50元、事业单位医疗3,938,818.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94,963.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中医医院资产总额475,629,007.51元,其中,流动资产114,641,113.09元,固定资347,123,350.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224,000元,其他资产4,640,543.6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19,648.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447,607.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082.56平方米,账面原值41,649,033.45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38,539.5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60,78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21,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5,5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43,28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项目一非税收入返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100分,等级为优。非税收入返还资金,用于支付医院日常运行所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弥补国有资产出租运行成本,缓解医院资金运行压力,持续改善就医环境。
项目二重大会议、活动医疗救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91.24分,等级为优。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各类重大活动、会议安排,接收市卫健委下达医疗保障任务16次,安排80名医务人员,携带药品、耗材、设备等相关物品,完成包括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云南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等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项目三社2021031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97.20分,等级为优。玉溪市中医医院事业支出经费,保证医院正常运转,保证患者正常就医。
项目四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结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100分,等级为优。项目的实施推进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医院按照省卫计委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任务,满足了云南省各地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
项目五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100分,等级为优。依托医院微信公众号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宣传中医药文化。加强人才培养方面,提高中医康复科临床诊疗能力、多学科合作能力、疑难危重症患者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及科研教学能力。
项目六取消药品加成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100分,等级为优。我院自2015年12月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项目七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93.12分,等级为优。完成2022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考核,使玉溪市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的相关要求。利用中医中药“简、便、验、廉”的特点,长期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全市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的。
项目八调整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100分,等级为优。项目用于购买购置针刺训练模块、中医舌诊面诊分析系统等教学设备,满足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中心的培训要求。
项目九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100分,等级为优。项目资金用于购置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1套和4套工作站。满足立式和卧式体位患者的投照需求,减少复杂部位患者的搬动和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检查图像的质量,缩短患者等候时间,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进一步提高医院急诊、就诊能力。
项目十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100分,等级为优。按时完成玉溪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治疗重大疾病任务数。项目实施保障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支持云南省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项目十一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95.58分,等级为优。开展跟师工作,进行学术继承,促进人才培养工作。完成1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项目加强骨伤科专业队伍建设,提高骨伤科重大疾病医疗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骨伤系重大疾病预防、诊断、中医药治疗、康复等医疗服务。
项目十二玉财社〔2022〕133号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90.17分,等级为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术水平及诊疗能力,成功申报1项省级科研项目,提升我院中医药临床诊疗能力和科研能力。
项目十三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99.96分,等级为优。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任务,为云南省各基层单位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培训临床高层次医师,提高医疗质量。
项目十四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100分,等级为优。通过开展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激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优先,在社会营造尊知重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项目十五省级中医特色专科、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90分,等级为优。完善康复科、内分泌科、妇产科、心病科、针灸科、脾胃病科6个专科的诊疗设备配置采购申请和论证环节。扩大了专科收治病种的范围,增强专科综合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 增强了中医药技术方法诊治急危重症和疑难病例的能力。开展了基层指导3次,推广中医诊疗方案、特色技术、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等,促进区域内中医优势专科诊疗能力的整体提升。培养学科骨干6人,加强了专科人才梯队建设。
项目十六温伟波卫生行业专家科研工作站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价项目整体评分为86分,等级为良。温伟波卫生行业专家科研工作站项目2022年工作按计划推进,医院正在积极和专家对接相关建站工作,已完成基本的建站准备,计划于2323年2月请建站专家到院挂牌,开展后续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