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计、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计、改造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玉中医采LNBK20241231-066/WTZB-202412-004
2.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计、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元):¥2793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
4.最高限价(元):¥2793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
6.采购内容:项目位于玉溪市中医医院聂耳路53号二号楼9楼,改造装修共一层,原二号楼9楼办公空间迁出后,空出场地改造为住院病区,供老年病科使用。以老年病科使用需求为基础,设计改造充分满足医疗功能需求,且满足病患需求。病房内设置储物柜、输液轨、隐私帘轨、饮水机,合适的尺寸设置满足医疗需求,宽松合理的行动空间也能让病患在治疗过程中体验舒适、人性化的治疗空间,更有助于治疗后恢复。改造面积约为1233.6㎡。具体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立项总投资额中内容的全部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涉及建筑结构专业、工艺专业、装饰装修专业、暖通专业、电气(强电、弱电)专业、给排水专业等,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施工阶段服务,消防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因发包人调整方案、相关部门、专家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评审意见所做修改发生的全部设计、施工工作内容。
施工: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含的全部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给排水改造、电气改造、医疗设备带及医气管道改造、智能化及消防设施改造、护士站导台及病房收纳柜等;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到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为止;施工范围以经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范围为准。
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CAD图,再经及各级审批部门认可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装修范围的所有专业施工图出图,并配合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图纸调整及现场指导,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包含施工等院方委托的所有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院方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
8.项目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聂耳路53号二号楼9楼。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无知识产权纠纷。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符合项目设计要求、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公司为新成立,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书;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1)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六类情形),提供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承诺(格式可自拟);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誉查询时间截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对潜在供应商信誉情况进行查询,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评审)。
(2)供应商近3年(2021年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近3年(2021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如成交单位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以上内容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磋商报价评分时对其价格给予 4% 的扣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若经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核实有在建(待建)项目的,一律取消本项目的成交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若经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核实有在建(待建)项目的,一律取消本项目的成交资格。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项目组人员:根据项目情况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执(从)业资格或相关专业职称资格。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采购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磋商)。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装修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装修施工单位可联合其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磋商)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磋商)的联合体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3.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0元。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客户端投标。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银星综合楼(玉溪日报社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8栋首座商务中心写字楼19楼
联系方式:18187740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87740035
日期: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