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三号楼热水供应系统(变频空气源热泵)设施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三号楼热水供应系统(变频空气源热泵)设施改造项目(二次)潜在供应商应在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LXM-YNZB-2024-06/玉中医采RSGY20240527-020
2.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三号楼热水供应系统(变频空气源热泵)设施改造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叁仟元整)
5.采购内容:玉溪市中医医院三号楼热水供应系统(变频空气源热泵)设施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7.工程保修期:签发工程竣工证书之日起24个月。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公司为新成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书,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扣除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若经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核实有在建(待建)项目的,一律取消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公司在职在册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信用查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近3年(2021年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清晰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931043598@qq.com,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获取审验登记表;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命名;
提供资料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原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审核后将以邮件方式发送审验登记表,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回传至指定邮箱,符合要求后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视为获取文件成功,否则无效。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采购网、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877-2079697
名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广瑞中心23楼-12号
联系方式:李工 18487714061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18487714061
时间:2024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