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制剂室2023年原辅料、生产耗材等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玉溪市中医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请贵公司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并以报价文件的形式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报价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并请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的有关要求装订和密封。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制剂室2023年原辅料、生产耗材等物资采购
2.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ZJFL20230803-035
2.3采购方式:询价
2.4采购内容及要求:⑴生产耗材产品质量合格,生产企业条件、信誉、售后服务及供应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执行标准;原辅料供货产品生产企业须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星号标识的物资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质检部门要求,有效期明确;加工项目保证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能,设备使用要求符合行业规范;⑵所供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满足医院使用需求;⑶需按我方指定地点交货,无故延期的按每天货款的3‰缴纳违约金;⑷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2.5采购预算价:¥416180.00元
2.6质量要求:提供商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追踪。
3.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有本次询价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在国内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能力。
3.2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4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有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
3.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 日上午09时30分
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综合楼九楼919办公室
报价文件内提交加盖鲜章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证明原件;3.自行声明承诺函;4.2022至今任意一个月有效缴纳税收和社保凭证的复印件;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79697
2023年07月28日
报价单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