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26年度后勤物资(食品类)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玉溪市中医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请贵公司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并以响应文件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可邮寄,邮寄地址详见4.2),响应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胶装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详见附件1),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2026年度后勤物资(食品类)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HQSP20260813-045
2.3采购方式:询比
2.4采购预算:70000.00元
2.5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国内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自行承诺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后附资格声明函格式)。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明书。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或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5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或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3.4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后附资格声明函格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4.评审办法
4.1资格评审
依据询比公告的规定,询比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资格证明等方面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供应商是否符合询比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供应商有义务对有关内容做出书面解答。不通过资格评审的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4.2符合性评审
依据询比公告的规定,询比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比公告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有无类似承诺,响应文件是否按询比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等。不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4.3报价得分(5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询比公告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询比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询比报价得分=(询比基准价/询比报价)×50。
注:①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②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4.4样品质量(50分)
由评审专家采用双盲法进行质量评价。样品质量按照排序依次得分,第一名50分,第二名40分,第三名及以后30分。
经评审后,由询比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供应商样品质量评审得分加询比报价计算得分为供应商评审总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响应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5.1响应文件及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15时00分。
5.2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银星综合楼五楼505采购管理科办公室。
5.3要求:响应文件内附加盖鲜章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证明原件;(3)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凭证的复印件。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及样品,采购人不予受理。成交人的样品须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于成交公告公示一个工作日后退样,未自行退样造成丢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银星综合楼(玉溪日报社旁)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77-2079697
日 期:2026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