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医改之合作·共赢
时间:2017-02-16 13:53:00
来源:高燕仙
浏览:
2017年2月15日,为响应玉溪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号召,按玉医改办【2017】1号文《关于调整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企业的通知》要求,我院与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配送的全部十家药品配送企业在九楼中会议室进行了药品配送相关问题的研究及《药品采购合同》的谈判。
会上,各药品配送企业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药学部和财务科就配送和财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强调要求。纪委书记李文平对各配送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在药品采购期间的党风廉政问题、行风建设问题等进行了强调,要求各配送企业认真履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内容,遵守相应廉政法规。赵贵红副院长对各配送企业的配送质量进行了强调,告知各配送企业对企业进行质量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将给予相应处置。最后杨玲院长做出要求,一是要诚实、诚信、公平竞争;二是要遵纪守法;三是要珍惜合作的机会,双方均应履行合同,建立退出机制。(玉溪市中医医院/李钰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