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对医疗服务等方面提出的要求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对医疗服务等方面提出的要求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强调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要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物资质量保障。持续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控传染病跨境传播能力。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此外,要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提高药品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优化中药审评机制,加速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提升仿制药与原研药、专利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在养老服务方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提升卫生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建设,扩大日间照料、失能照护、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要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加快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