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高值耗材-骨科)自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高值耗材-骨科)自主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5〕38号)、九部委联合印发的《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玉溪市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发〔2015〕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2.采购内容、交货地点: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高值耗材-骨科)自主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云振采2018-241
2.3采购方式:院内自主采购
2.4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5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约1800万元。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需求供应。
2.7交货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
2.8包件概况:一包:创伤类;二包:脊柱类、关节类;三包:足踝外科;四包:小儿骨外科。供应商可以同时报名多个包件,亦可同时中选多个包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2供应商为医用耗材国内生产企业、产品总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3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应具备依法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全国总代理商应具备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必须具备的中选品种供应保障能力,响应及到货时间不超过4小时;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2015年7月至今),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政府采购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上不良信用记录和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具时间应当为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且有效期满足要求);
3.6供应商所供产品都必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认可表或注册登记表和附页;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I类医疗器械除外)。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请于2018年7月24日到7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延长线龙湖园68号(玉溪市红塔区法院斜对面)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仅指产品的总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复印件;
(4)供应商2017年度缴纳税收完税凭证、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相关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当为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且有效期满足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无不良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份/包,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多个包件的,分包件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2018年7月3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5.2递交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2号楼十楼大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9时30分;
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2号楼十楼大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艾艳
电 话:0877-207957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3号附1号铂金华庭4楼
联系人:刘凡
联 系 电 话: 13577117427
日 期: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