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公开比选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玉溪市中医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拟通过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2018-2021年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和期限
1.服务范围
根据玉溪市中医医院的实际需求,对建筑物进行零星修缮等。
2.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3.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定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人事部门考核、评审通过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不予认可);
5.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特置条件
注册地在玉溪或昆明地区。参选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书,在玉溪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但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应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
1.目录。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3.按照本公告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顺序,提供对应的证明资料。
4.提供2015-2017年度类似修缮工程业绩,同时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材料必须能体现:签订合同的时间、合同名称、委托单位、项目金额等主要信息,若合同不能体现时,需附能证明的其他材料。
5.申请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主要证明企业的实力、业绩、信誉等)。
6.申请人在事业单位(含省内各医院等)、政府部门的入库情况。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到玉溪市中医医院审计科(二号楼9楼)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医院不予受理。
五、资格预审
医院将按照本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对收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单位,在必要情况下医院将进行实地考察。
医院根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地考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邀请参加公开比选的单位,并向其发出《比选邀请书》。
六、公告的发布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王老师、速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79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