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17年度中药饮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预计于2017年10月在玉溪市中医医院二号楼9楼中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 采购项目详见附表一、二
1.2 本项目年度采购总预算约920万元,其中纯散装中药饮片年度预算为20万元。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内注册,能在省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缴纳所属时间在2016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
2.2 针对中药的要求:药品经营(销售)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或GMP认证证书、开户银行及账号、法人授权等;代理证书、售后服务、药品质量保证及配送服务承诺书、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及被授权参与投标者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及其它相关材料。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 “玉溪市中医医院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需于2017年9月30日11:30分以前拿合格的药品经营(销售)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或GMP认证证书、法人授权等材料到玉溪市中医医院药剂楼二楼药学部办公室找谢老师报名,联系电话08772079521。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及以上)。
提示:1、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的投标书。2、我方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投标书。3、我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接受超过预定时间的投标书。4、开标后两周内我方将与中标者签署合同,未中标者恕不另行通知。
4.详细采购工作安排及要求:
4.1 竞争性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在玉溪市中医医院九楼中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根据投标公司资质及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药饮片3家入围公司。
4.2 2017年10月10日8:00-11:30;14:00-17:00,开放我院样品库,供投标公司查看样品。各公司必须按时派代表认真观看我院样品库中的药品的质量水平。这是我院将来接收药品的质量标准(除确定入围公司时的30个品种外)。
4.3 两次报价,入围公司到玉溪市中医医院二号楼9楼中会议室对所投药品进行投标报价,开标顺序按照投标先后进行。一次开标后,采取二次现场议价;二次报价不允许高于一次报价,医院将根据二次报价最低价评选各品种的供货排名。
4.4 选送样品,排名第一的供货公司提交相应品种的样品交药学部中药仓库进行验收,二次验收未通过,启用排名第二中标公司提交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的样品不退还,留下来由药学部根据需要,替换我院样品库中的药品)
4.5 资料提供要求
采购名称 |
具体要求 |
中药饮片 |
本次采购小包装中药饮片407个品种,详见附表一《玉溪市中医医院2017年中药饮片采购目录(大和小包装)》;纯大包装中药饮片175个品种,详见附表二《玉溪市中医医院2017年中药饮片采购目录(纯大包装)》 请各公司按附件目录制作标书,对所投药品逐项报价,医院方提供的电子版报价目录使用了表格锁定功能,各公司仅能修改“备注”和“单价”两项内容。 不得修改目录格式及顺序,投标时用U盘装载Excel电子版目录文件一同密封于投标文件中。 每次报价都必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报价表,两个版本的报价必须保持一致(U盘不再退还)。(可带笔记本电脑现场修改第二次报价) 请各公司统一以我院所提供目录单位为单位逐项报价。 小包装目录的中药饮片实际供货时,按医院要求的包装规格供货。 未特殊进行说明时,各公司提供的报价大、小包装均为一个价格,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 中标的配送企业需按我院需求将中药饮片配送至中药房指定药柜内(具体方法另行协商),请各配送企业按我院需求酌情报价。 |
5. 确定入围公司评分方法:(总分100分):
5.1 投标公司对我院中药饮片品种的供应能力(30分)
各投标人对我院提供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的响应能力(30分)(具体目录以附表一《玉溪市中医医院2017年中药饮片采购目录(大和小包装)》为准)。响应率98%以上得30分,95%-97.99%得25分,90%-94.99%得20分,85%-89.99%得15分,80%-84.99%得10分,75%-79.99%得5分,75%以下不得分。
对我院提供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的响应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属毒性饮片的,提供毒性饮片经营资质;属批准文号管理饮片的,需提供效期内药品注册证,并加盖相应公章;属特殊管理饮片,如炮山甲、麻黄、甘草等,需提供相应可以经营的材料证明;
5.3 饮片质量(40分)
根据我院提供的30个品种中药饮片目录(具体以附表三《玉溪市中医医院评标质量和价格中药饮片目录》为准),提供配送样品,按样品质量(双盲法)进行评标。样品质量第一名得40分,第二名得32分,第三名得24分,第四名得16分,第五名行8分,第六名得4分,第七名以后不得分。(中标该品种的公司,配送此30个品种时,配送饮片质量不得低于该公司所供)
5.4 饮片价格(仅一次报价)(30分)
根据我院提供的30个品种中药饮片目录(具体以附表三《玉溪市中医医院评标质量和价格中药饮片目录》为准)报价格,各品种价格乘以我院提供用量得各品种金额,30个品种金额之和最低的配送企业得30分,第二低得25分,第三低得20分,第四低得15分,第五低得10分,第六低得5分,第七低以后不得分。
5.5 得分相同者以饮片质量得分高者优先入围。
6. 确定供货商供货目录及价格
6.1 入围公司根据医院样品库的质量标准进行二次报价,要求一年内供货价格不变动,在投标公司承诺所投产品质量不低于样品质量供货的前提下,选用最低价产品公司中标。并据此确定各公司的供货目录及价格。(入围公司投标我院选取的30个确定饮片质量与价格的中药饮片时,投标价格不得高于该公司所投的第一轮价格。中标这30个品种的配送企业配送到我院的中药饮片质量不得低于投标时该配送企业提供的样品。
7. 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
7.1 中标公司必须按不低于我院中药饮片样品库的质量标准供货,合同期间内不得涨价。
7.2 各中标公司应严格按照中标目录,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当供货公司明确提出其中任何一个品种不能按合同供货时,医院将会同时扣除该公司供货药品中销量最大的两个品种,并另行询价采购。
7.3 各中标公司需按我院的采购计划的时间、规格、数量送货,若超过15天未按计划的时间、规格、数量送货的警告一次,超20天未按采购计划的时间、规格、数量送货的,我院将取消该公司该品种的供货,同时扣除该公司供货药品中销量最大的两个品种,并另行询价采购。
7.4 警告、退货三次以上的公司,我院有权取该公司与我院的合作。
7.5 每家公司合同期内最多只能有5个品种提出不能供货,超出5个品种的,我院有权取消该公司与我院的合作。
7.5 我院的中药饮片需配送到我院中药房的指定药柜。
7.6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按月对各中标公司的供货情况进行考核。
8. 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8.1 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 0877-2079521;
8.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玉溪市中医医院
2017年9月25日
附表一《玉溪市中医医院2017年中药饮片采购目录(大和小包装) |
附表二:大包装中药招标目录 |
附表三《玉溪市中医医院评标质量和价格中药饮片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