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部分科室搬迁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二次)
一、询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评选方式 | 资金来源 | 备注 |
玉溪市中医医院部分科室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14.6 | 最低价法 | / |
二、询比资格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2-6条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诚信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三、询比时间
(一)八戒公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7月 1日北京时间17:30
(二)询比时间:2024年 7月4 日北京时间15:00
(三)询比地点:八戒公采平台
四、采购服务内容
玉溪市中医医院部分科室搬迁将从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本部院区)搬迁到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玉兴路与紫艺路交叉口(玉溪日报社旁)玉溪市红塔区(银星综合楼)位置。搬迁服务包含本部院区内医疗设备的装运迁移、通用基础设备迁移服务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及其配套设备等物资的迁移服务等。
(一)搬迁服务具体要求
1.本项目搬迁时间由院方确定,成交人须完全服从院方的搬迁时间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含夜间)完成指定科室、指定项目的搬迁工作。
2.切实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项目,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
3.本项目由于各科室需搬迁的物资种类杂,数量多,特别是各类档案、票据、低值易耗品等,最终以供应商现场踏勘测量为准,统计出现有疏漏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搬迁所涉及的设备、物品和物资,要求在院方指定的搬迁时间内搬迁到指定位置,摆放整理完成或搬迁到指定位置摆放。
5.本项目一般设备、空调及家具的拆装由成交人负责;专业医疗设备、信息设备由院方安排相应的技术工程师拆装,成交人须服从院方的安排配合搬迁。
6.因医院业务的特殊性,本项目所涉的部分科室的搬迁,要求在当日18:00 时至次日 7:00时之间完成,需要夜间作业的,须服从院方的时间安排,最终截止2024年7月31日前需搬迁至银星综合楼指定位置。
7.项目开展过程必须以保证患者就医为前提,错峰搬运。
8.本项目资料室、档案室、病案室、仓库等的搬迁工作,需成交人配合院方分类打包后搬迁,打包材料(周转纸箱)由院方提供。
9.本项目涉及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的搬迁,要求搬迁时轻拿轻放,不可碰撞、挤压,搬迁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损坏,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10.本项目搬迁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家电、家具、医疗设备、信息设备等的损坏,由成交人负责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11.搬迁过程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12.迁出地和迁入地如需拆门、拆窗、拆墙、拆空调机等,供应商须全额承担费用并按要求恢复原状。
13.本项目搬迁过程中,成交人组织的搬迁工作对患者、家属或第三人造成伤害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14.本项目搬迁过程中出现的搬迁工具损坏、工人受伤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15.成交人承诺报价中包含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保险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拆装费(空调、家具)等,直到验收合格,除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外,院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各类不可预见的风险。
16.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17.配备专业物流运输团队。
(二)搬迁服务过程的安全要求
1.成交人需有科学、健全的搬运安全制度和措施;
2.成交人具有负责安全、照章搬运,建立保证人身、搬运车辆和财务安全的方案;
3.成交人要做好搬运物品的保护,轻拿、轻放、轻拆、轻装、轻摆,做好物品固定和隔离;
4.成交人的驾驶员必须严格控制车速,平稳行车,避免运输物品的损坏和丢失;
5.成交人必须做好防雨、防水、防火、防压、防震和防撞措施;
6.成交人派遣项目搬运人员不得在搬迁实施场地发生抽烟、喝酒、大声喧哗等不适当行为;
7.成交人应考虑到医院工作特殊性,按医院实际要求,合理规划搬迁事宜。
(三)搬迁费用
搬迁费预算拦标价:146000.00元(壹拾肆万陆仟元整)。搬迁包含医院要求搬运的医疗设备、仪器、设施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桌椅板凳、档案资料、花草树木等需要搬迁物品的拆装、搬运。
五、服务期
本项目搬迁时间由院方确定,成交人须完全服从院方的搬迁时间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含夜间)完成指定科室、指定项目的搬迁工作。
六、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电话:0877-2079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师
电话:0877-6188966
八、采购有关说明
1.本询比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八戒公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服务超市网上(https://cg.zbj.com/)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4.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九、评选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若存在报价相同的情况,可以以平台上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点击随机抽选确定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十、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为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干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拆装费、保险、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除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外,院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3.现场踏勘日为报名截止后一天的上午9点,联系人:普老师,电话:0877-2079509,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后勤保障科。
十二、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玉溪市中医医院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