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制剂药用包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玉溪市中医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请贵公司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并以报价文件的形式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异地可采用邮寄方式参与报价,邮寄地址:玉溪市中医医院二号楼九楼919办公室),报价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胶装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制剂药用包材采购
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ZJBC20240621-025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39万元,按实际使用量结算,不超过预算金额
5.采购内容:见附件
6.采购要求:(1)标有“★”标识的物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能提供视为不完全响应,成交资格取消,此项目作废标处理),产品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包装或特殊药包材要求,有效期明确;(2)药监部门要求的包装材料注册证;(3)所供产品规格、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商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追踪;(4)按指定地点交货,无故延期的按每天货款的3‰缴纳违约金;(5)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配送时间不超过24小时;(6)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次询价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在国内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能力。
2.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需提供。
5.供应商需承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为准)。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二号楼九楼919办公室
3.要求:报价文件内附加盖鲜章的资料:⑴营业执照复印件;⑵包装材料注册证:⑶药包材官网登记信息公示截图;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证明原件;⑸2021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⑹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凭证复印件 ;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⑻无不良信用证明记录的声明;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医院将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报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询价文件。
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877-2079697
日 期: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