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医用普通耗材采购项目(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医用普通耗材采购项目(一)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景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座维也纳酒店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JS2023-011;采购编号:玉中医采PHCG20231229-077
2.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医用普通耗材采购项目(一)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项目(一)和(二)共十一个包合计约1000万元,成交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号 | 包件采购内容名称 |
一包 | 麻醉手术室类 |
二包 | 消毒、灭菌、防护类 |
三包 | 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消毒、包布类 |
四包 | 基础手术器械类 |
五包 | 腔镜器械类 |
六包 | 手术缝线类 |
七包 | 骨科手术器械 |
注:①本项目(一)共分七个包,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响应,若对多个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分包制作、封装及递交响应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或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供货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内,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上门。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2供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1.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磋商情形);
3.2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进行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注:对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3.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进行查询并交由磋商小组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玉溪景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座维也纳酒店二楼)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进行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注:对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授权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9日08:00时~09: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玉溪景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座维也纳酒店二楼)。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景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座维也纳酒店二楼)。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若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方式:0877-2079697
名 称:玉溪景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座维也纳酒店二楼
联系方式:0877-2997033
项目联系人:花炜杰
电 话:0877-2997033
日 期: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