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第十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XDD2023-ZB1207、玉中医采SYSB20231213-076
1.2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第十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8.10万元
1.5预算金额: 1包小写:18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2包小写:14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3包小写:26.10万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元整);
合计:小写:¥58.1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壹仟元整)
1.6采购需求:
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合价 (最高限价) (万元) | 说明 |
1包 | 1 | 医用升温毯 (医用患者升温器) | 4套 | 3.00 | 12.00 | 国产 |
2 | 冲洗液袋用加压器 (冲洗塔) | 3套 | 2.00 | 6.00 | 国产 | |
2包 | 3 | 插件式病人监护仪呼气末 二氧化碳模块 | 2套 | 7.00 | 14.00 | 国产 |
3包 | 4 | 中低周波治疗系统 | 3套 | 8.70 | 26.10 | 国产 |
合计 | 12套 | 58.10 |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七章“采购需求”
1.7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一个月内交货,具体交付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1.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1.10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采购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1.11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承诺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审查: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10%。
(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10%)。
(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 2023年12月11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方式:现场获取,需提供下列报名资料: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供应商为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6)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7)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谈判保证金
7.1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2-13 15:00(北京时间)
7.2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和玉溪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877-2079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联系方式:0877-2026917、0877-2026817
3.项目联系人:殷小燕、吕辰婧
邮 箱:yxdadizb@163.com
电 话:0877-2026917,2026817
日 期: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