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银星综合楼装修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XDD2023-ZB1109、玉中医采JLFW20231122-066
1.2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银星综合楼装修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1.4最高限价: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1.5采购需求:
1.5.1项目概况:玉溪市中医医院银星综合楼设计、装修改造总承包项目,坐落于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玉兴路与紫艺路交叉口(玉溪日报社旁),装修改造范围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框架结构(三层除外),改造建筑面积10001.4平方米。投资概算354.01万元。
1.5.2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现行监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理职责,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等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1.5.3监理单位需要派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人员全程在工地现场,对隐蔽工程、材料进场等重要环节需拍照记录存档,监理单位在参选前需认真核算各项成本。
1.5.4在工程完工后必须参加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送审计等后续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一式三份的监理报告。
具体的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开工准备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承诺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工程给予5%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者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为单位注册人员,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理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施工期间需派驻不低于2名本公司持证监理工程师(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常驻施工现场,其为其购买社保及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社保证明),并设立项目部。(设立项目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0 元,售后不退
3.3现场或邮箱确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社保证明;
(4)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社保证明;
(5)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6)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8)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9)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注:若是邮箱报名扫描件传至1159029314@qq.com时,请备注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 :现场开启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1-22 09:00(北京时间)
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和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77-2079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联系方式: 0877-2026917,202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殷小燕、杨芸
电 话: 0877-2026917,2026817
日 期: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