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采购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玉溪市中医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请贵公司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并以报价文件的形式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报价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胶装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2.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XFWB20230407-009
2.3采购方式:询价
2.4采购预算:¥40000.00元/年
2.5合同期限:三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2.6采购内容:负责全院消防系统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等。
2.7采购要求:⑴培训有关人员的消防知识和操作技能;⑵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普查,并建立维修维护档案;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三年维护保养规划和合同当年的维保计划书,经甲方审定后按计划执行;⑶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工作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⑷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院方将按合同金额的3‰/天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费用中进行扣除。
3.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有本次询价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在国内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能力。
3.2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3 供应商需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相关的注册信息截图。
3.4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需提供。
3.5 供应商需承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为准)。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下午15时00分
4.2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二号楼九楼919办公室
4.3要求:报价文件内附加盖鲜章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⑵“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信息截图;(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证明原件;(4)无不良信用证明记录的网上截图;(5)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凭证复印件。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877-2079697
日 期:2023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