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后勤物资(5包)食品类采购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玉溪市中医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请贵公司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并以报价文件的形式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 ,报价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胶装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后勤物资(5包)食品类
2.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HQSP20230222-007
2.3采购方式:询价
2.4采购预算:¥65000.00元
2.5采购内容:见附件
2.6采购要求:⑴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⑵提供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⑶所供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⑷按需供货,不接受快递,供应商负责堆码货物;⑸按我方指定地点交货,供货时间为收到院方通知后2小时内,无故延期的按每天货款的3‰缴纳违约金;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7)提供商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追踪。
3.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有本次询价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在国内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能力。
3.2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食品及农产品。
3.3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二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需提供。
3.4 供应商需承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为准)。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4.2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二号楼九楼919办公室
4.3要求:报价文件内附加盖鲜章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证明原件;(3)无不良信用证明记录的网上截图;(4)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二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凭证复印件。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877-2079697
日 期: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