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一批急救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
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询价采购一批急救设备。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一批急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JJSB20221118-051
3、采购方式: 询价
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急救设备购置参数表》
5、项目上限控制价合计为:59662.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总价 (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 |
1 |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 1 | 台 | 29000.00 | 29000.00 | 否 |
2 | 电动吸引器 | 1 | 台 | 2700.00 | 2700.00 | 否 |
3 | 急救箱 | 3 | 个 | 8000.00 | 24000.00 | 否 |
4 | 标本运输箱 | 2 | 个 | 1981.00 | 3962.00 | 否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的产品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招标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供应商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营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1.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投标人为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需承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为准)。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1.9在与采购人业务往来中,无违反廉洁购销协议以及业务购销合同中廉政条款的行为(以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提供情况为依据)。
三、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响应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询价报价文件的组成(正本一本副本两本)询价响应书、响应目录、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如有独立个体的需每个项目单独报价,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响应产品的彩图和技术参数白皮书,本询价报价文件其他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报价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报价人可自拟格式)。
3、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报价人。
4、报价人须对所投的产品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报价人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6、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或是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导致不能供货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视情况而定是否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进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7、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响应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项目各项要求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产品性能指标和质量层次不相符的最低价不能作为成交保证。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相关资料)。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彩图。
(5)技术参数的“★”条款不能全部满足。
(6)报价有缺项漏项的。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09时00分以前(北京时间)。
2、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2号楼9楼919采购管理科办公室。
3、请按文件递交时间,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的有关要求装订和密封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报价人有权要求参加现场评审拆封。
五、发布媒体
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中医医院将在“玉溪市中医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报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询价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79697
日 期: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