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21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玉溪市中医医院2021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溪市中医医院的委托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院内比选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2021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3、采购预算:合计1650万元/年。其中A包:约1410万元/年;B包:约80万元/年; C包:约80万元/年;D包:约80万元/年。
4、采购内容:
A包:玉溪市中医医院2021年中药饮片(小包装、散装)409个品种(指定1-3个包装规格,少数品种4个包装规格),按医院用量组合进行打包,共6个包段(A-1、A-2、A-3、A-4、A-5、A-6),供应商根据供货能力在生产和经营范围内竞标;
B包:玉溪市中医医院2021年制剂室用散装中药饮片229个品种;
C包:玉溪市中医医院2021年精品中药饮片;
D包:玉溪市中医医院2021年地方民族药;
注:①本项目评标顺序为A包6个包段(A-1、A-2、A-3、A-4、A-5、A-6)、B包、C包、D包,供应商应考虑自身优势,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参加竞标,但A包中6个包段竞标时不得少于3个包段,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为保证供应商服务及履约能力,本项目A包评审时同一个供应商不可兼中2个及以上包段,若竞标人按以上顺序已成为前面包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A包包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A包6个包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方可继续参加B包、C包的评审活动。
③比选申请文件须按标包(段)分别制作、分别响应。供应商须对所投的产品进行整体竞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5、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的相关规定,《药典》中未收载的中药,应符合部颁、省级药品质量标准,或者是执行国家、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6、合同供货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供应商应具备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经营(销售)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注:提供《药品经营(销售)许可证》的,同时需提供所供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所从事的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生产企业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和运输能力,具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质检、仓储和运输条件。按医院下达计划提供合格药品,急需药品3小时配送到位,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24小时,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5、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5.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在与采购人业务往来中,无违反廉洁购销协议以及业务购销合同中廉政条款的行为或未被列入医院黑名单的(以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提供情况为依据);
5.3供应商未被相关管理部门查处或处罚的(以相关部门提供情况为依据)。
6、供应商所投中药饮片,有以下特殊中药饮片的包段,竞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资质(见采购目录备注),否则视为废标。属毒性饮片的,需提供毒性饮片经营资质;属批准文号管理饮片的,需提供效期内药品注册证;属麻醉中药饮片,需提供麻醉饮片经营资质;属特殊管理饮片,炮山甲、金钱白花蛇、乌梢蛇、熊胆粉、麻黄、甘草,需提供相应可以经营的材料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地方民族草药供应商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经营性有效证明,政府部门网站发布官方信息为准,其他资格不做要求。
9、本项目A包中A-1、A-2包段有毒麻类特殊品种,接受联合体(公司主属关系)投标,但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供应商属于总公司旗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代理机构留存,且所提供资料须合法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药品经营(销售)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提供2021年度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及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购买A包、B包、C包比选文件400.00元/份/包,售后不退。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A包供应商各包段须缴纳比选保证金:每包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包段);B包、C包须缴纳比选保证金:每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包)
账户名称: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玉溪红塔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
银行账号:2013721000014728;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人电话:0877-2688190
保证金收取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08:00;
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6:00;
注:比选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
(1)比选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缴纳。在缴纳比选保证金时,各供应商须在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包段号,如未注明相关信息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或无法缴纳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需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比选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3)比选保证金缴纳完毕后,各供应商须将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附在响应文件中,将转账回执彩色扫描件编入申请文件备查。并将电子缴费凭证纸质版或彩色截图以邮件、微信等形式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由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财务保存比选保证金,在中选公告发布后未中选供应商退还比选保证金);
(4)各供应商须按以上规定及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若不按以上规定及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导致比选保证金无法按时缴纳或退还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比选申请文件和参评样品的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0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参考医院中药饮片样品查看时间及地点:
参考采购人使用中药饮片样品查看时间:2021年10月14日和2021年10月15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药剂楼四楼样品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玉溪市中医医院网站”“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止的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莫老师
电话:0877-2079520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人:李志武、周虹、牛勤
电话:0877-2688190、15334480383
电子邮箱:2031288421@qq.com
日期: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