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污水排放流量监测、污泥脱水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中医医院污水排放流量监测、污泥脱水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污水排放流量监测、污泥脱水建设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WSWN20201222-058
2.3 预算金额:18.4万元,报价不得高于183486.94元
2.4采购内容:对玉溪市中医医院污水排放流量监测、污泥脱水建设工程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2.5工期:15个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备有效的污染治理乙级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一年连续二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磋商,评审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2月14日到2020年12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市中医医院2号楼9楼919室)领取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污染治理乙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
(5)“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打印加盖公司公章。
4.2 磋商文件免费领取。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5.1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2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5.2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2日15时00分;
5.3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2号楼9楼中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79697
日期:2020年 12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