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急诊外科改造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玉溪市中医医院拟对玉溪市中医医院急诊外科改造项目—设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急诊外科改造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JZWK20201015-040
2.3资金来源:自筹。
2.4 预算金额:小写:¥ 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2.5采购内容:对玉溪市中医医院急诊外科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在现有部分房间内增设隔墙、卫生间和洗手池,设计全专业装修改造的建筑、水电、消防等施工图。
2.6招标范围:玉溪市中医医院急诊外科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7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并满足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
4.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或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若经营不足三年,提供经营年份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6.其他拟派人员不少于2人。
7.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并出具《入滇信息登记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如因正在办证无法出具《入滇信息登记证》原件的,应出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且证明材料中明确说明已符合入滇登记条件,否则不予以认可)。
8.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10.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截图。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磋商,评审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 09月 29 日到2020年10 月 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中医医院综合楼九楼919办公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交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时提供)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0 月 15 日15时,地点为玉溪市中医医院综合楼九楼919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79697
日期:2020年 0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