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次氯酸钠询价采购公告
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询价采购次氯酸钠。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请贵公司在2020年08月04日16时前,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此项目单价招标),并以报价文件的形式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异地可采用邮寄方式参与报价,邮寄地址见4.2),报价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并请按照采购文件制作的有关要求装订和密封。
1.项目内容: 玉溪市中医医院次氯酸钠采购
1.1采购数量:27吨/年
1.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CLSN20200804-023
1.3项目预算金额:94500.00元/年
1.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5付款方式:按实际使用量结算,经审核合格后次月付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提供加盖鲜章的危险品行驶证、危险品押运证、危险品驾驶证复印件(若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加盖鲜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2.3提供加盖鲜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资质认定的第三方实验室检验的产品质量报告(产品须符合GB19106- 2013要求)复印件。
2.4投标产品需获得省级(含)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复。
2.5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2.6提供信用记录信息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鲜章,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价。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中医医院将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报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询价文件。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877-2079697;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玉溪市中医医院
2020年07月29日
附件:报价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