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20年原料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0年度原料药进行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2.采购内容、交货地点: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2020年原料药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2.3采购内容:原料药,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4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约20万元。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需求供应。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条件: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2供应商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3供应商应具备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经营(销售)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或《GMP认证证书》;
3.4必须具备的中选品种供应保障能力,响应及到货时间不超过4小时;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2016年9月至今),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政府采购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上不良信用记录和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具时间应当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且有效期满足要求);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20年4月2日09时00分-09时30分到玉溪市中医医院二号楼中会议室递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药品经营(销售)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或《GMP认证证书》;
4.2 供应商可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日09时30分;
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二号楼中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玉溪市中医医院网站”“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置的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莫老师
电 话:0877-2079521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聂耳路53号
日 期:2020年3月27日
附件1:玉溪市中医医院2020年原料药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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