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法律顾问聘用服务项目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玉溪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法律顾问聘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法律顾问聘用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FLGW-20190514-007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提供基础业务、医疗业务、人力资源相关业务的法律咨询,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5服务期限:一年。项目可实行一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2.6采购预算价:约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成立五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供应商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在玉溪有常设机构及常驻工作人员,其指定的法律顾问必须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满足律师执业5年及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应当在与我院同等及以上医疗法律服务及纠纷诉讼领域具有一定经验且履职达3年以上。
3.3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5月23日到5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市中医医院2号楼9楼919室)领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免费领取。
4.3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审验: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
(5)司法局或律师行业协会开具的相关信用证明(复印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6月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5.2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9年6月4日09时00分;
5.3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2号楼9楼中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的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6月4日09时00分
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2号楼9楼中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7.发布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艾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79697
日期: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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